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大里塘路北侧、陶家湾路东侧、汉山路南侧上元标准厂房3号栋102、202、302室
该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大里塘路北侧、陶家湾路东侧、汉山路南侧上元标准厂房3号栋102、202、302室,建设年产3100套模具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044.37平方米。该项目主要生产木制模具(1000套/年)、铝模具(2000套/年)、塑料模具(100套/年)。木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原材料切割(木材、多层板)、拼装(乳白胶)、机械加工(锯、刨、打磨)、槽钢刷漆、焊接、检验入库。铝模具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模具设计,外委制作铝膜胚、机械加工、槽钢刷漆、焊接、检验入库。塑料模具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泡沫板机械加工、组装、打蜡、原料混合(环氧树脂、固化剂)、刷模、成型、检验入库。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切削液配置废水半年更换一次,用专用容器收集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溶剂型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刷漆、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油漆房内进行,确保涂装废气全面收集,油漆房废气(调漆、刷漆、晾干工序)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塑料模具原料混合、刷模、成型和木制模具拼装工序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外排;木质模具切割下料、机加、打磨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铝膜胚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采取车间内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方式处理,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和沉降物料,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周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废塑料薄膜、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质量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湖南中净欧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干燥机、200套热回收机、800套精密过滤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大理塘路北侧、陶家湾路东侧、汉山路南侧的上元标准厂房12号栋101室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大理塘路北侧、陶家湾路东侧、汉山路南侧的上元标准厂房12号栋101室,建设年产500套干燥机(冷冻式干燥机200套/年、吸附式干燥机300套/年)、200套热回收机、800套精密过滤器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750.56平方米。冷冻式干燥机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下料切割(钢材、铜管)、焊接、喷漆(水性漆)、晾干、制冷剂加注(制冷压缩机)、组装、调试。吸附式干燥机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下料切割(钢材、铜管)、焊接、喷漆(油性漆)、晾干、组装、调试。节能热回收机、精密过滤器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冷板半成品(委外制作)、组装、检验。
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性及溶剂型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须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采取负压收集+过滤棉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外排。下料切割金属粉尘自然沉降,人工清扫;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规范操作制冷剂加注、回收工序,尽可能减少管道拆卸过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和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标准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废漆料包装桶(含稀释剂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本项目须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配额许可证,方可使用相关制冷剂作原材料。项目使用的涂料质量需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及时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