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4月至今已缴纳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询);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