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区接到中央环保督查小组督办信访件。据反映,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华中学后面,有家泡沫加工厂无证经营,废泡沫随处堆放。针对这一问题,区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行动,对信访事件进行调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先期检查,根据现场检查了解到,这家名为平潭县创达泡沫加工场的经营单位成立于2014年8月27日,经营者叫林爱忠,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在我区潭城镇莲花山西北角,位于岚华中学后面。当前经营范围为“废、旧泡沫加工、泡沫颗粒销售”。现场检查情况注册登记事项一致,该加工场经营场所属区农村发展局下属原县良种繁育场,县良种繁育场与该加工场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5年,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4日止,租金已按合同缴纳4年。举报反映的该泡沫加工厂无照经营不属实。
5月21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农村发展局再次对现场进行联合检查,该加工场现场已停止生产,场地内只有碎废旧泡沫等垃圾,卫生状况极差,未发现批量的废旧泡沫,厂房内有泡沫一台、热熔设备一套。
据现场了解,该加工场加工程序主要分三步,首先对平潭区域内收集的泡沫垃圾通过机器设备进行压制,再通过泡沫对泡沫垃圾进行破碎,最后把破碎的泡沫垃圾倒入热熔设备进行热熔加工。经调查核实,该加工场经营场所内现有多处建筑非原场所建筑,属于经营户违章搭盖,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针对该加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已责成业主立即停止生产,拟立案查处。区农村发展局已督促创达泡沫加工场业主拆除现场违章搭建物,并将泡沫加工机械设备撤离现场,要求业主清理现场所有垃圾。同时,动员经营者林爱忠自行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仍在协调中。(记者 陈澜清)